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赡养纠纷中老母亲与儿女的那场心碎对峙
- 发布人:www.jiaxingxs.cn 发布时间:2025-04-13 1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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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个阴冷的冬日上午,我刚泡好一杯茶,准备翻看新接的案卷,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。进来的是个瘦小的老太太,头发花白,拄着拐杖,眼神里满是疲惫却又带着一丝倔强。她叫王秀兰,73岁,声音颤颤地说:“张律师,我的儿女都不管我了,我想告他们,您能帮我吗?”我赶紧扶她坐下,心里一沉,知道这不是个简单的案子。
王阿姨是个普通的退休工人,老伴五年前去世,留下她独居在一间老旧的平房里。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,原本日子还算和睦,可这几年,儿女们渐渐疏远了她。大儿子建国忙着做生意,嫌她“事儿多”;二儿子建军在外地打工,电话都难得打一个;女儿丽华嫁得远,逢年过节才来看一眼。去年王阿姨摔了一跤,卧床两个月,竟没一个孩子主动照顾,她靠着邻居送饭才熬过来。
“他们嫌我老了没用,连医药费都不肯出,我攒的那点养老金全花光了。”王阿姨说着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,上面是她记下的住院花销,字迹歪歪斜斜,却写得密密麻麻。我问她有没有跟儿女好好谈过,她苦笑:“谈了,他们推来推去,说没钱,最后还吵起来,建国直接摔门走了。”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7条,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状况或经济情况而免除。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养,还得有精神上的陪伴。王阿姨的情况,儿女显然没尽到责任。我告诉她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赡养费,但得先收集证据,证明她需要帮助,而儿女有能力却不履行义务。
接下来的几天,我陪王阿姨整理材料。她翻箱倒柜找出几张汇款单,是她早年给建国买房时借的钱,还有建军上学时她省吃俭用寄的生活费。这些单据虽旧,却能证明她对儿女的付出。我又帮她联系了社区,找来几个邻居写下证词,证实儿女这几年几乎没来看过她。有一位老大爷还气愤地说:“秀兰一个人在家摔倒,我们抬她去医院,电话打了一圈,愣是没个孩子露面!”
证据收集差不多了,我帮王阿姨起草了诉状,起诉三个儿女,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,并定期探望。起诉前,我试着联系了建国,想看看能不能调解。他在电话里语气不耐烦:“我妈又不是没钱,告我们干啥?她就是闲得慌!”我压住火,冷静地说:“赡养是法律义务,不是你妈要不要的问题。”他哼了一声,挂了电话。
开庭那天,王阿姨穿了件洗得发白的毛衣,坐在原告席上,手指攥得发白。建国和丽华来了,建军请了假没到场。建国的律师辩称,王阿姨有养老金,生活能自理,不需要额外赡养费,还说她“偏心”,早年给丽华的钱比给他的多。我当场提交了住院记录和邻居证词,证明王阿姨生活困难,儿女却无人问津。我特意问建国:“你妈摔倒住院,你知道她在哪个医院吗?”他愣住,支吾着答不上来。
丽华低着头,庭审中没怎么说话,但她偷偷看了王阿姨好几眼。法官问她为什么不常回家,她小声说:“我家远,孩子小,实在抽不出空。”王阿姨听了这话,眼泪终于掉下来:“我不是要你们的钱,我就是想你们来看看我,陪我说说话。”法庭里安静得只剩她的抽泣声,连建国的脸色都变了。
庭审后,法官判三个儿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,每季度至少探望一次。王阿姨没说话,只是默默收好判决书。散庭后,丽华走到她身边,犹豫着说:“妈,我下周带孩子来看你。”王阿姨点点头,嘴角终于有了点笑意。
送走王阿姨,我回到办公室,茶还是凉的。这场官司她赢了,可那份孤单,谁又能赔得起呢?法律能定下赡养的义务,却定不了儿女的心。或许,唯一的安慰,是王阿姨终于等来了女儿的那句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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