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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纠纷

探视权争夺战中父亲为见孩子付出的那份坚持

发布人:www.jiaxingxs.cn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4-13 17:52

  那天午后,阳光透过办公室的窗帘,洒在桌上的一摞文件上,我正埋头整理案卷,门被敲响了。进来的是个高大的男人,眼神疲惫却带着一股倔强。他叫周明,40岁出头,嗓音低沉:“张律师,我前妻不让我见女儿,我快一年没抱过她了,您能帮我吗?”我放下笔,示意他坐下,心里已经猜到,这是一场关于探视权的纠纷,怕是没那么容易解决。

  周明和前妻杨女士三年前离婚,女儿小雨当时才4岁。离婚协议里写得清楚:小雨归母亲抚养,周明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,有权每周探视一次。可协议签完没多久,杨女士就搬了家,电话拉黑,周明的探视成了空话。他试过登门找人,却被杨女士的母亲挡在门外,说是“孩子不想见你”。周明气得发抖,可又不敢硬来,怕吓着女儿,只能找到我求助。

  我问他:“离婚时你们怎么谈的探视细节?有没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?”周明翻出手机,给我看了一串微信截图,里面是他反复问杨女士探视时间,对方要么不回,要么冷冷甩一句“孩子忙,没空”。有一条消息让他眼眶发红:小雨发来的语音,奶声奶气地说:“爸爸,我想你。”可下一秒,杨女士就回了句:“别给他发这些,省得他烦。”我皱了皱眉,这事儿不只是探视权的问题,背后还有情绪的博弈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6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杨女士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协议和法律,但要让法院强制执行,证据得扎实。我让周明把能找到的材料都整理出来,包括离婚协议、微信记录,还有他这几年给小雨买玩具、交抚养费的转账记录。这些东西虽不起眼,但在法庭上,能证明他是个尽责的父亲。

  接下来的日子,我陪周明一步步推进案子。他告诉我,小雨是他最大的牵挂,离婚后他每天都会翻看女儿的照片,连做梦都是她喊“爸爸”的样子。为了争取探视,他甚至辞了外地的高薪工作,搬回本地,只为离女儿近点。可杨女士那边态度强硬,电话里直说:“你别想了,孩子跟我过得好好的,用不着你掺和!”我劝周明冷静,告诉他,法律会站在公平一边,但得有耐心。

  为了收集更多证据,我建议周明试着联系小雨的幼儿园老师,了解孩子的情况。老师透露,小雨偶尔会提到爸爸,画画时还画过一家三口手拉手的图。这话让我心里一暖,也成了我们手里的筹码。我又帮周明起草了一份申请书,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探视权,同时要求杨女士履行协助义务。

  开庭那天,周明穿了件熨得平整的衬衫,手里攥着小雨的一张画——一个小女孩和一个男人牵着手,旁边写着“爸爸”。杨女士的律师辩称,周明工作不稳定,探视会影响孩子生活,还说小雨已经“适应了新环境”。我当场提交了周明的转账记录和幼儿园老师的证词,证明他一直在尽力维系父女关系。我还特意提到那条语音,小雨的声音在法庭上响起时,周明的眼睛红了,连法官都停顿了几秒。

  庭审后,法官判杨女士必须配合探视,每周六下午让周明接小雨两小时,地点定在公园,方便孩子放松。杨女士虽然不情愿,但也没再闹。第一次探视那天,周明特意买了小雨最爱吃的草莓蛋糕,站在公园门口等了半小时。远远看见小雨蹦蹦跳跳跑过来,他蹲下身,张开双臂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

  离开法院时,周明握着我的手说:“张律师,我不知道怎么谢你,真的。”我笑了笑,拍拍他的肩:“谢什么,孩子笑得开心,你就值了。”法律是冷的,可有时候,它也能帮一个父亲,守住那份最暖的牵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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